由於接獲Swift Sport車主投訴,愛車明明在保固期內,車商卻拒絕保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在7/1發布新聞稿,對於日本SUZUKI汽車代理商「金鈴汽車」及其經銷商「葳立汽車」兩家業者發布消費警訊,理由為事前未告知消費者,且該保固條件已違反消保法,呼籲消費者慎選車商。
▲有消費者投訴,Swift Sport購買迄今尚未超過保固期,如今車輛再度出現故障,但車商卻以未進原廠保養為由推託不提供保固維修,消保官認為契約書不但未載明該項說法,且該項限制本身也違法,呼籲消費者慎選車商。(照片非當事人車輛)根據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新聞稿,該消費者在101年5月10日向金鈴汽車經銷商葳立汽車購買1輛SUZUKI汽車Swift Sport,金額新臺幣798,000元,至今行駛里程數16,400公里;該車於102年5月份發生變速箱故障回葳立汽車保養廠保固維修處理〈修理費約178,000元〉時,金鈴汽車及葳立汽車以該車未定期回廠檢查保養不提供保固維修,不過同一部車在102年3月份發生冷氣故障時,車商卻給予保固維修,因而發生消費爭議。
▲原廠宣稱SWIFT Sport搭載全新CVT無段變速系統,具有模擬7速手動排檔模式,寬廣的變速範圍讓駕駛能夠無間斷的加速、力道十足,可提供優異的性能表現。然而,原廠卻以違法理由宣稱:必須回原廠保養才能得到保固。(照片非當事人車輛)本案經臺北市政府消保官調查後,發現簽訂車輛訂購契約書時,該契約書沒有載明保固里程、保固期間或保固範圍等保固內容,該車銷售廣告亦沒有說明保固內容,銷售人員亦未告知消費者,僅在契約簽訂後交車時交付之車主手冊及原廠定期保養紀錄簿(含保證書)上約定保固內容是3年10萬公里,惟保證書另附加約定如起因為車主未適當檢查、保養、未正確使用等事由,不提供保證修理之規定,消費者並不知道。經詢問金鈴汽車得知,只要車主於交車後,未進原廠檢查保養者,原廠即不負保固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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