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名取好之後可不代表一切就都搞定了,別忘了汽車是商品,所以車子的名稱就是商品名稱,是必須要商標註冊的,可不是取好之後隨便說用就能用的。如果你想取的車名已經被其他車廠先登記註冊走的話就沒有辦法使用。也因為如此,不僅是日本,在全球都曾發生過數起車名糾紛的案例。
▲FIAT Panda本來想用「Jingo」作車名,卻因太過接近雷諾小車Twingo而被禁止使用比方說PORSCHE(保時捷) 911當初原本是叫901,但是因為PEUGEOT汽車已經先將「中央為0的三位數字」給註冊下來,所以被迫改為911。OPEL的可愛小車以Corsa之名在歐洲銷售,但到了日本因為TOYOTA已經先有車註冊了Corsa這個車名,只好改用Vita。近十年來比較有名的例子就是FIAT嫌國民小車Panda這個車名太過陳舊,想為新一代車型換上「Jingo」車名來給人煥然一新的感覺,沒想到卻因RENAULT認為與他們的「Twingo」太過接近而向法院提起告訴,而且還獲判勝訴,所以FIAT的熊貓只好繼續安分地做熊貓囉。正因為有這樣的車名糾紛事件,許多車廠乾脆一想到什麼好詞就先把它註冊起來,先佔先贏,不但自己以後有機會用得上,如果是別家車廠想用的話還可以談談交易換點什麼好處,各車廠除了抬面上的搶市場銷售,抬面下還得搶名字呢。
▲NISSAN Rogue原本是要取其「淘氣小孩」之意,但該字在美國人心中主要認知卻是流氓、無賴當名字取好,又順利地完成商標註冊之後,總該算大功告成了吧?那倒也未必,如果一部車是要賣到海外市場,但偏偏取名者沒有好好對語言或當地文化做好功課,也有可能出現一些問題。比如NISSAN在北美有一台跨界休旅車Rogue,車廠當初命名時是取其「淘氣小孩」的字義,希望能傳達出家庭化的親切感,不過這個字還有流氓、無賴、騙子等字義,而且美國人對這個字的認知就是偏向這些負面意義,也因而損傷了車子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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