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一高速公路交通報導

記者:DC 1999-11-17

國道八號(台南環線)行車速限,自本(88)年11月5日起將略作調整,高速 公路局籲請用路人注意下列各點:


一、國道八號以台南系統交流道為界,台南系統交流道以東最高行車速限調   整為每小時九十公里,台南系統以西路段因有平交路口,最高速限訂為   七十公里。


二、行駛途中若遇濃霧、強風、大雨或其它特殊狀況致能見度甚低時,時速   仍應低於每小時四十公里並酌量增加行車安全距離或暫停路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