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路上看到有車輛行進在快車道上,突然在路口變換車道右轉;也有本來行進在慢車道上卻在路口突然來個左迴轉;這些突如其來的舉動輕則造成後方來車的一陣驚慌,重則造成後方來車因閃躲突然變換車道轉彎的車輛,而釀成事故。追根究柢這突然轉彎的車輛,應該負最大責任,不過當後車發生事故時,這闖禍車輛早已消失無蹤逃離現場。運氣好點,路口所設的路況監視器,有拍到闖禍車輛的身影,也許有機會向對方求償;運氣不好,沒拍到闖禍車輛的任何蛛絲馬跡,求償無門的事主只好自認倒楣。其實不僅是計程車、自小客會有這樣魯莽的行為發生,連載著許多通勤族的公車,也常看到有這樣的情事發生。
我們也常看到許多車輛在路邊臨停上下乘客時,未緊靠路旁停車,而任意停在慢車道與正常車到中間;也許這車是為了待會有較好的機會回復路線繼續行駛而卡位;也有可能這車是因為上下車位置的前後,剛巧停了車輛,為了不大費周章的停入或駛出,因而就未依規定停妥車輛讓乘客上下車。這樣常會讓造成後方車輛的迴堵。通常會這樣停靠路邊的,多是計程車和公車,為了便於自身的後續動作,而造成他人的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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