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心締造紀錄以在歷史留名的BAR HONDA車隊,2005年11月四日達成目標,以最高速415km/h(257.88mph)一舉創下紀錄,為該廠重返F1競技博得好彩頭。在此之前,這項測試曾因天候影響延期,但仍無法打擊小組征服猶他州Bonneville鹽湖的雄心,為了探索F1賽車最高時速,BAR HONDA車隊進行多次內部測試,他們相信在地表以400km/h速度奔馳是可行的。
話說這次的紀錄,是在加州Mojave機場順利達成,這條位於沙漠地區的機場跑道長達三公里,BAR HONDA車隊目標是挑戰425km/h。整個團隊於11月初的週末測試,由南非籍車手Alan van der負責駕駛,當日側風從45節提升到60節,對加速有不利影響,幸而共計三趟直線測試均突破時速400km/h,最佳紀錄為415km/h。事後,負責計畫的技術總監Gary Savage表示滿意,並強調挑戰Bonneville鹽湖計畫順延至明年中,屆時目標是打破這次成績。
有趣的是,儘管數據是來自跑道管線以及BAR HONDA的測速雷達。一位來自加州的公路警察,也拿出他值勤的雷達槍對準賽車測速,獲得205mph最高標數據,打破該值勤單位;因緝捕超速PORSCHE所締造的170mph紀錄。過去F1工廠賽車的的最速紀錄,是由2005年八月由哥倫比亞籍車手Juan Montoya,於義大利Monza跑道所締造,直線最高達367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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