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收穫? 消保會抽測市售機油發現八成標示不清

記者:Max 2011-07-01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最近接到檢舉指出市面上有部分機油參雜回收機油販售,因此對市面上眾多機油品牌進行抽測,抽驗27支機油之後發現這些機油雖然全部沒有驗出使用回收機油的問題,但卻有高達八成以上的機油標示不清,更有業者明明是台灣生產瓶身卻標明日本製造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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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表示,在檢驗的27款機油當中其中5件完全符合商品標示法相關規定,另有22件不符合,不合格比率為81%。標示不合格之情形,包括有12件完全未有中文標示,其他10件則未標示「生產、製造商名稱、電話、地址」、「進口商名稱、電話、地址」、「主要成分或材料」、「製造日期」、「有效日期或有效期間」、「商品原產地」等應標示事項而不符合規定。消保會也已經成立專案做大規模的機油標示抽檢。

事實上此次消保會主要是因為有民眾檢舉有業者在機油中參雜回收油販售,在中油的建議之下針對這些機油中的水分比例與正戊烷不溶物兩項進行分析。但消保會也承認目前台灣並沒有對使用機油中使用機油的比例有規範,因此這兩項數據也是由中油提供,在中油內部規範中認為這樣的比例是安全的。

雖然抽驗機油全數沒有回收機油的問題,但消保會發現不少業者有標示不清的問題。點出健喻有限公司(新日本石油ENEOS)與南烈企業有限公司無法當場提供進口報單等資料,此2家業者以口頭當場表示,機油並非自日本原裝進口,基礎油及添加劑實際在台灣摻配。然業者在產品上標示原產地日本,實有誤導消費者之情形。

不過消保會也坦言現行法規當中並沒有針對機油產地有明確的規範,出現這樣標示日本進口但實為台灣製造的機油目前也是無法可罰。因此行政院消保會已請經濟部先以函釋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明確說明如何認定市售車用機油之原產地,並加強對查核人員之教育宣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