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黃公敵UBER 交通部允諾計程車業者將介入調查
記者:Max 2014-08-13 | |
來自美國的UBER叫車軟體在國外受到不捨計程車工會抗議抵制,如今這股風氣也出到台灣。台灣計程車業者發動抗爭要求交通部回應四點要求,並允諾將對UBER展開調查,看看是否有涉及不公平競爭以及違法營業等情事。
UBER的作法是消費者透過app叫車,車資並不用付現金而是透過網路刷卡的模式進行付費,計程部分則是透過GPS定位來算行駛公里數。先前UBER標榜付高一點的價格可以搭乘如雙B等級的車款,消費者也不用遷就於小黃的外觀,對於有商業接送需求的人來說不失為一項方便的租車行為。
不過後來UBER推出了平價的UBER X服務,也就是現在提供載客的車輛不限定是雙B了,有更便宜的車款可選,不過此舉也讓計程車業者帶大表不滿,認為這個舉動是侵門踏戶來搶生意的,因此發動抗爭爭取權益。
計程車業者認為現行的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對於車行、駕駛人、營業車款都有明確的規定,而UBER卻不用遵守這些規定實在是不公平競爭。簡單來說,現行法規對於車行資本額、駕駛人資格與年紀、計費標準乃至於車身顏色等都有限制。要漲價也得經過交通部同意,而這些UBER都不用。
對此UBER其實也算早有準備,因為他們說UBER不是計程車,而是提供租貸車的代駕服務。也就是說UBER其實是找租車業者合作,提供一種短程租車附司機駕駛的行為。因此跟計程車不同,所以他們不需要將車身漆成黃色的,也有權利自訂計費標準。講白了就像你去租車一樣,只是這短程租車有附駕駛,因此UBER認為它們應該受租賃車規範而非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
某種程度來說UBER其實抓到法令規定不周延的地方,因為他們認為它們所提供的服務就跟包車旅遊附駕駛或機場接送服務一樣。對此交通部一時也無法說清楚UBER倒底哪裡違法了,因此在新聞稿中僅表示將朝Uber與合作租車公司合作模式是否合法經營與市場重疊與低價策略是否涉及不公平競爭兩方面進行調查,但由於牽涉層面太廣,因此得跨單位找來專家學者共同研討。
消費者如果不想管那麼多,目前透過Uber叫車自保的方式有,1.確定駕駛是否持有職業駕駛執照。2.確定所搭乘車輛為租賃牌而非所謂的私家白牌車。方法為新式車牌租賃車皆為R開頭,如RAE-1234。舊款車牌為英文或兩碼數字重覆,如22-1234或AA-1234。3.索取發票。